今天是:

人大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
制定工作启动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8

4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制定工作启动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于明标主持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城管局等12个法规起草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鸿章宣读了《<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制定工作方案》,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谢桂良作了有关立法情况的说明,市城管局对下一步条例起草工作也作了表态发言。

栗明伦在听取汇报后,首先对我市立法工作以来的总体情况进行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我市获取地方立法权以来,根据公共文化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迫切需要,相继制定并实施了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山体保护、大气污染等方面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同时,燃气管理办法正在准备二审,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已经启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城市广场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立法项目也已列入了2020年地方立法计划。可以说,经过几年的立法探索和实践,我市的立法体制和机制日趋完善,既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也形成了良法,达到了善治,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希望我们珍惜已经取得的成绩,发扬再接再厉的立法精神,把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同样做实做细,做成精品,使立法成果能尽快地、更好地服务城市管理工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他同时指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制定,是顺应城市高质量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市政设施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的迫切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个立法项目在前期调研阶段已作了大量工作,由市委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市政府牵头、职能部门联动、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并持续发挥作用,由人大提前介入、起草小组集中办公、成员单位全程参与的立法形式已经创新建立,由不断考察学习、深入调研得来的立法经验已经借鉴和良好运用,立法前期工作初见成效。

他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方案的要求,站在全市大局的角度,准确把握立法工作各方面的细节问题和矛盾,要处理好与上位法律之间的关系,做到与上位法不相抵触;要处理好与平行法规之间的关系,做到标准一致,不矛盾、不重复;要处理好突出地方特色的问题,法规要体现出鲜明的特色以及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起草小组和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立法合力,集各方智慧,少走弯路,把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利用好、利用足,务必在保证法规质量的同时,按程序按节点,依法依规高标准完成起草工作,确保法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公告

更多

人大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