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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对《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
立法起草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5

《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是我市2019年立法项目,也是继水源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绿化三部地方性法规之后,我市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按照立法计划的安排,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为如期完成立法任务,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继7月2日、10月18日召开推进会之后,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明伦带领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有关同志,深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督导会议,对立法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上,市国土资源局汇报了起草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等单位的有关同志进行了发言。

在听取了汇报和相关单位的发言后,栗明伦指出,现阶段各相关单位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并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责任重大、决不能轻心。这个立法项目是市委研究确定的,是我市的重点工作,完成与否,不仅考验相关部门工作能力,更关系到驻马店在全省的形象。二是任务艰巨、决不能松懈。目前看存在问题较多,基础材料缺失,调研工作不深入,问题没有找准,法规条款设定没有体现驻马店特色等等,任务仍很艰巨。三是强化措施,决不能放任。国土局单打独斗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实际要求,市政府要尽快成立领导组织,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尽快形成合力。四是狠抓落实,决不能失败。条例涉及各单位要竭尽全力,进一步落实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严把法规质量关,保证法规如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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