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驻马店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8年预算草案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8


——2018年2月24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驻马店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好“四大攻坚战”为抓手,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保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态。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年度收支预算圆满完成。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收支情况※(加※包括新蔡县,其他不包括,下同)。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10.6亿元,实际完成115.2亿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13.9%。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发行政府一般债券等因素,收入总计实际完成537.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359亿元,执行中因增加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91.9亿元,实际完成47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比上年增长14.5%。加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转等,支出总计实际完成537.8亿元。

(2)市级收支情况。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2.9亿元(其中:开发区4亿元),实际完成33亿元(其中:开发区4.1亿元),为预算的100.5%(其中:市本级为预算的100.2%,开发区为预算的102.5%),增长8.6%(其中:市本级增长9.2%,开发区增长4.6%)。加上上级补助、结转资金等,收入预算总计58.1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行政府一般债券等因素,收入总计实际完成91.1亿元(其中:开发区6.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54.7亿元(其中:开发区5.5亿元),执行中因增加支出,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77亿元(其中:开发区5.8亿元)。实际完成69.3亿元(其中:开发区5.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增长22.4%。加上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转等,支出总计实际完成91.1亿元(其中:开发区6.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75.2亿元,实际完成117亿元,为预算的155.6%,增长60.1%。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因素,收入总计实际完成16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84.7亿元,执行中因增加支出,实际完成135.6亿元,增长73.9%。

(2)市级收支情况。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7亿元(其中:开发区5亿元),实际完成24.2亿元(其中:开发区0.4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10%(其中:市本级增长16.6%,开发区下降75.1%)。加上上级补助、结转资金等,收入预算总计27.1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因素,收入总计实际完成3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4.7亿元(其中:开发区5亿元),执行中因调整支出,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29.7亿元(其中:开发区0.6亿元),实际完成24.5亿元(其中:开发区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5%,增长8.9%(其中:开发区下降72.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收支情况※。全市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47万元,支出1006万元,调出2940万元,结余701万元。

(2)市级收支情况。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87万元,实际完成1707万元,为预算的157%;支出预算1087万元,实际完成1006万元,为预算的92.5%。主要用于补充资本金、弥补企业以往年度亏损等相关支出。收支结余701万元。

2017年市本级和确山县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88.4亿元,实际完成151.8亿元,为预算的80.6%,增长31.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合计177.5亿元,实际完成136亿元,为预算的76.6%,增长36.2%。收支结余15.8亿元。

(2)市级收支情况。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4.9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实际完成45.5亿元(其中:开发区0.6亿元),为预算的101.4%,增长22.9%;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4.9亿元(其中:开发区0.8亿元),实际完成43亿元(其中:开发区0.5亿元),为预算的95.7%,增长33.9%。收支结余2.5亿元。

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在《驻马店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中进行了解释。上述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最终决算结果届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7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6.4亿元,专项债务77.2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73.9亿元(含开发区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亿元,专项债务25.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9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5亿元,专项债务51.2亿元。

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3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9亿元,专项债务54.9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57.3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1.7亿元,专项债务15.6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7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7.3亿元,专项债务39.3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围绕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整合资金,明确支持重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支持“去降补”工作。做好南方钢铁去产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向下岗职工发放安置资金1500万元,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拨付农民进城购房补贴9902万元,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工作检查力度,确保清费政策落到实处。

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争取科技专项资金2762万元,通过资金引导和项目带动解决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安排科技专项经费1350万元,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科技研发项目。争取资金100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提高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835万元,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争取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3610万元,大力支持发展高成长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企业发展。兑现政府各项奖励资金430万元,落实重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资金815万元,支持企业发展。筹措资金2.3亿元,专项用于市直8户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争取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7605万元,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改善小微企业投融资环境。争取贴息资金1097万元,增强大型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为28家企业担保融资1亿元,办理企业还贷应急周转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短期周转金33.6亿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下达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1.7亿元,支持城镇化建设。市级筹措城市建设资金50.9亿元,加快和推动我市中心城区建设,有力支持了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积极促进投资增长。争取政府债券资金47.9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存量资金清理长效机制,市级收回存量资金3.9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出。

加快推进PPP模式推广应用。全市累计在财政部和省、市三级项目库中储备PPP项目79个,总投资需求1011亿元,其中有32个项目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资本方(即落地),总投资需求577.6亿元。我市落地项目个数在全省排名第4位,落地项目投资需求在全省排名第3位。

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加大对市产业集聚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支持力度,市级安排产业集聚区资金5.9亿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资金6.4亿元,支持两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支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实现更好发展。

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等资金13亿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种棉积极性。认真落实退耕还林、林木良种和森林抚育等林业补贴资金4785万元,支持生态林业发展。

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筹措资金4.5亿元,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筹措资金4263万元,支持防灾减灾。争取资金3886万元,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早期预警和应急防治。筹措资金5965万元,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争取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3.9亿元,确保粮油生产安全。争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85万元,支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争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亿元,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争取美丽乡村试点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资金2.7亿元,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下达资金6215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投入资金7630万元,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下达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上级补助资金6.5亿元,有效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状况。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积极推进“政银担保投”联动机制,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优化支农投入结构,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

4.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财观念,全市财政民生支出33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6%。

支持推进脱贫攻坚。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累计筹措扶贫资金38.1亿元,大力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4.4亿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程。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促进扶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切实提高贫困群众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亿元。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扩大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范围,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创业。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待遇落实到位,孤儿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支持教育水平提升。全年教育支出95.7亿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年医疗卫生支出65.6亿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制度。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支持开展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各项计划生育补助政策,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大力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亿元。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落实好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住房保障支出14.4亿元。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2亿元,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5亿元,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审核拨付国开行棚改资金13.8亿元,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支持平安驻马店建设。全年公共安全支出21亿元。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涉法涉诉救助、法律援助、特殊疑难信访救助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支持美丽驻马店建设。下达大气、水体等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资金1.1亿元,支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级投入4亿元,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及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改善居民美好生活环境。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大力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围绕确定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各项改革进展顺利。

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省财政厅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确定了财政部门2017年重点改革事项,建立了工作台账,财政部门承担的19项重点改革事项,已完成16项,其余3项正在加快推进中。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全部予以公开。

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县乡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协同推进乡镇财政专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正式上线运行。扎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工作,从严控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设置。完成市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8家政府部门综合财务报告。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内,认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指导县区加强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台账,制定下发了指导性目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金额4431万元,涵盖了公共文化、市政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

6.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科学规范分配财政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

强化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加强财政运行分析,跟踪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及时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征管责任,完善征管措施,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努力培植财源,竭力挖潜增收,坚持依法征收,全力堵塞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完善综合治税联席会议机制,研究确定重点目标和分阶段任务,“政府领导、财税牵头、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格局初步形成。

规范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对新增政府债券和需要调整预算的事项,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较2017年压减9%。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市完成政府采购104亿元,节约资金21亿元。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送审投资额269亿元,审减41亿元。

加强监督检查。从预算监督、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等多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总的看,2017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预算约束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0%。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县区预期增长目标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安排。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打好“四张牌”,实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2018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着力支持打好“四张牌”,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

围绕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和着力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指导方针,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持久力。

1.支持实施“三大攻坚战”,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支持妥善化解企业风险,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稳妥降低杠杆率,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防范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增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继续加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产业扶贫,建立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长效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推进精准扶贫。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足额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学生免住宿费免学费等经费。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土壤污染治理等工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同时,认真落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巩固环境治理成效。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统筹运用节能减排资金,推进静脉产业园区、绿色装配式建筑等项目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西部山区、板桥和宿鸭湖水库、淮河正阳段等生态修复工程。切实抓好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城市等试点建设,探索有利于修复环境的体制机制。支持完成创森任务。 

2.牢牢把握高质量跨越发展要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支持做大做强产业。支持推动“兴工强市”,加快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实施“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打造10个以县域为主体的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推动“三产兴市”,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实现服务业弱市向服务业强市转变。支持推进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支持招商引资,积极培植新兴财源。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突出企业创新主体,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在分配科技资金时引入竞争机制,突出绩效导向。深入实施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投入普惠性后补助机制,加强科技投入考核评价,引导县区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黄淮学院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补偿政策,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四条高速和干线公路项目建设,支持启动107国道向东改线前期工作,积极推进107国道绕城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宿鸭湖灌区和薄山灌区续建工程建设,支持板桥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支持市监狱、市殡仪馆等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加快推进七大片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生态水系建设,实施好绿化提升工程。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支持粮食产业发展。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持续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支持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支持“四美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调整优化交通资金内部结构,全面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健全地方特色险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地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支持扩大社会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补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62元和154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至98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适当提高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支持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实现国定贫困县全覆盖。继续落实好本科生均拨款1.2万元标准,继续支持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改革完善现行市属职业院校财政经费核拨机制,加快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的财政经费核拨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改革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综合财政拨款,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奖补政策。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培育文化自信。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市广播电视台改制工作。创新财政扶持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升级。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2018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汇总127.2亿元,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366.3亿元,增长6.9%,占2017年实际执行数的76.8%。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亿元(其中:开发区4.6亿元),增长10%。加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助县级、结转资金、调入资金、提前告知转移支付等,收入总计70.8亿元(其中:开发区7.1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26.8亿元,增长10.6%。其中:增值税9.7亿元,增长7.4%;企业所得税2.4亿元,增长10.5%;个人所得税1亿元,增长11.9%;城市维护建设税3.4亿元,增长14.4%。

●非税收入9.5亿元,增长8.5%。其中:专项收入3.2亿元,增长9.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亿元,增长7.8%;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6亿元,增长5.8%。

支出安排: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8亿元(其中:开发区7.1亿元),增长21.7%,占上年预算执行数的102%。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亿元,增长26.6%。主要是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增加;

●教育支出12.9亿元,增长40%。主要是教育津贴补贴增加和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改革;

●科学技术支出0.5亿元,增长76.8%。主要是增加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增长27.6%。主要是增加广播电视台改制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亿元,增长37.4%。主要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及死亡抚恤金增加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亿元,增长16.7%;

●农林水支出7.5亿元,增长40.5%。主要是扶贫资金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投入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9亿元,增长55.5%。主要是提前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预备费0.77亿元,增长2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符合预算法规定的1%—3%法定比例。

市本级提前下达县区转移支付5422万元。

按照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按省财政提前告知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省财政厅确定我市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4亿元,增长40.1%,加上级补助和结转资金等,收入总计170.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0.2亿元,为上年快报数的145.3%。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3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增长289%,加上级补助和结转资金等,收入总计94.7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7.9亿元,增长341.4%;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亿元,增长2.2%;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亿元,增长660%;

支出安排: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7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增长272.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85.5亿元,增长285.7%;

●债务付息支出0.7亿元,增长94.2%;

●调出资金8.5亿元,增长142.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万元,主要是企业上缴利润预计较低。加结转资金701万元,收入总计80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主要是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相应支出。加调出资金701万元和结转下年5万元,支出总计80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8.5亿元,下降4.4%(主要是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编报不包含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超收收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收入),其中,财政补贴收入6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9.7亿元,增长2.7%。预计结余18.8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1亿元(其中:开发区0.8亿元),下降5.2%。其中财政补助收入0.7亿元(其中:开发区0.3亿元)。支出43.1亿元(其中开发区0.8亿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年度收支基本平衡。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2亿元,支出34.9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亿元,支出0.3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亿元,支出2.3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8亿元,支出0.7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亿元,支出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支出0.5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亿元,支出4.0亿元。

2018年市级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在《预算草案》进行了详尽解释。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2018年1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亿元(其中:开发区0.4亿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严格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完善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县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市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增强各级财政保障能力。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停征水资源费。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库管理。深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办法、程序和内容,形成较为成熟的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

继续加强财源建设。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工业增长、扩充经济总量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和“四两拨千斤”作用;抓住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机遇,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突出招商重点,围绕重点区域,瞄准中外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着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

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完善综合治税领导机制,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积极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力争尽早实现突破。

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同级人大审批的预算。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及时纠正偏差。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推进县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格落实限额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依法规范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完善PPP模式推广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2018年是我们踏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伟大征程的起步年,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励精图治,开拓奋进,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推进“四个驻马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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