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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人大

西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来源:韩妍妍    发布时间:2025-11-07

  为持续推进《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西平县的有效落实,进一步筑牢饮用水安全屏障,2025年11月6日,西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由副主任权景兰带队,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谭店乡周范地下水井群、宋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盆尧镇张渡口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详细核查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及日常管护等情况。随后,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综合汇报,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自身职责作了发言。调研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同志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对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肯定,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在《条例》学习宣传、保护区划定与规范化建设、污染防治、水质监测与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措施有力,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基础持续巩固。同时,调研组也客观指出了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和提升的方面:部分区域在保护能力的均衡性与持续性上尚有提升空间;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有待进一步增强;面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需进一步优化;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全民共治格局方面,宣传引导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部分基础设施老化,需要前瞻规划和持续投入。

  权景兰强调,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实事来抓。要严格落实水源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要注重源头防控,持续深化污染防治。要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源保护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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