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号
《驻马店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已经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驻马店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pdf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