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反馈意见暨专家论证会召开。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建辉出席。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立法征询意见进行了反馈;与会省、市专家分别从《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论证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王新民指出,近年来,驻马店围绕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小切口立法,立法工作卓有成效、亮点突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胡建辉表示,将充分吸纳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切实保障群众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