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驻马店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6

——2019222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驻马店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年度收支预算圆满完成。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包括新蔡县,其他不包括,下同)。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27.4亿元,执行中调整为129.2亿元,实际完成139.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8%,增长2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居全省第2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4%,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年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413.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59.9亿元,实际完成54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比上年增长1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和增幅均居全省第5位。

●市级收支情况。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6.3亿元(其中:开发区4.6亿元),实际完成37.9亿元(其中:开发区5.9亿元),为预算的104.2%(其中:市本级为预算的100.6%,开发区为预算的129.2%),增长14.6%(其中:市本级增长10.6%,开发区增长42.1%)。年初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8亿元(其中:开发区7.7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并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79.4亿元(其中:开发区9.8亿元)。实际完成74.2亿元(其中:开发区9.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5%,增长7.4%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市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市级报市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除上述市级收支外,还包括上级补助、县区上解、补助县区和上解支出等项目,即市级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级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70.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专项补助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87.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72.3亿元,后经各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110.8亿元,实际完成18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66.7%,增长57.8%。支出预算合计146.6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208.5亿元,实际完成18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8%,增长39.2%。增幅较高主要是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

●市级收支情况。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4.7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后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32.7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实际完成44.7亿元(其中:开发区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6.5%,增长84.3%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9.7亿元(其中:市本级32.9亿元,开发区6.8亿元),实际完成37.6亿元(市本级31.4亿元,开发区6.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8%,增长64.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2018年全市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31万元,支出3715万元,结余1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全市只有市本级和确山县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收支情况。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5万元,实际完成105万元,为预算的100%;支出预算100万元,实际完成90万元,为预算的90%。主要用于补充资本金、弥补企业以往年度亏损等相关支出。收支结余1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58.5亿元,实际完成202.6亿元,为预算的127.8%,增长33.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合计139.7亿元,实际完成182.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0.6%,增长34.1%。收支结余20.2亿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3.12亿元(其中:开发区0.79亿元),实际完成57.80亿元(其中:开发区1.27亿元),为预算的134%增长27.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2.96亿元(其中:开发区0.53亿元),实际完成49.72亿元(其中:开发区0.91亿元),为预算的 115.7%,增长15.7%。收支结余8.08亿元

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在《驻马店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中进行了解释。上述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最终决算结果届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26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8.2亿元,专项债务126.1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78.2亿元(其中:开发区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3亿元,专项债务27.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8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7.9亿元,专项债务98.2亿元。

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1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4.6亿元,专项债务103.7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61.4亿元(其中:开发区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4.0亿元,专项债务17.4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15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0.6亿元,专项债务86.3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克难攻坚、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财力保障。

1.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我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通过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填报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数据和市县财政部门认真核实统计、逐笔认定,基本摸清了隐性债务底数和风险状况。根据隐性债务认定结果,按照分类施策、因地施策、一债一策的原则,制定全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并上报省委省政府,为今后我市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和PPP项目摸底核查工作,及时消除和整改了一批风险隐患。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所有政府债务项目纳入监控范围,对全口径政府债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有力技术支撑。采取盘活存量资金、加快商住用地供应等多项措施,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市本级化解政府债务12.45亿元。

●积极推进脱贫攻坚。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市各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43.2亿元,7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38.5亿元,保障全市243个贫困村退出和4.33万贫困户、11.25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汝南、泌阳、正阳3个县已通过摘帽退出市级初审。设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和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累计发放担保贷款8.52亿元;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增加门诊慢性病病种和重特大疾病病种,提高报销比例,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我市在2017年全省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获得奖励资金1550万元。

●全力支持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稳定投入增长机制。2018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6.96亿元,增长37.2%,较好地支持了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全市环境保护税征收6829.3万元,减免税款1206.46万元,少排污少缴税激励效应初步显现,企业节能减排动力明显增加。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财政奖补资金2443万元,安排1239万元推进“双替代”工程实施,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下达资金4.5亿元,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防治,为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

2.发挥财政杠杆效应,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深入谋划,发挥财政政策“四两拨千金”的杠杆效应,集中财力重点支持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把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统筹财政资金,推进产业加快发展。完成驻马店南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工业企业专项奖补资金发放审核工作,共发放资金2432万元。市级拨付23户僵尸企业处置费用1.24亿元,拨付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资金3995万元,维护改制企业整体稳定;实施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工业创新发展、绿色工厂、智能车间、兴工强市考核先进单位和白云纸业企业发展等奖励资金1852万元。指导帮助重点企业做好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等申报工作。

●支持创新引领发展。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市科技支出6.13亿元,增长7.9%2018,安排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1304.94万元,带动企业自主投入研发经费1.75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推进加快创新发展。积极筹措资金1485万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平台奖补、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成果转化奖等。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企业至上理念,建立务实管用的服务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其做大做强。制定了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编印了《财政政策资金申报指南》,探索开展金企对接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每月15日企业服务日制度。印发了《驻马店市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财税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减税降费8.06亿元。做好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争取省奖补资金7655万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金融机构累计为7家中小微企业授信2440万元,为3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58.57万元。办理企业还贷应急周转资金529.23亿元,土地出让金短期周转金145.78亿元,数倍撬动社会资本,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规范应用PPP模式助推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决策部署,着力规范高效推广应用PPP模式。2018年,我市进入省市两级PPP项目库入库项目75个,总投资959亿元,已落地项目45个,撬动社会资本投资716亿元。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帮助已中标PPP项目融资授信190多亿元;推行PPP周转金制度,投放3241万元解决PPP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确保PPP项目顺利推进。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争取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1.26亿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76亿元,引导市县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3.补齐短板弱项,积极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民生支出达438.76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占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0%,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

●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0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实施中小学“全面改薄”工程。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和各阶段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支持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支持职教园区学校建设,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支持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黄淮学院向示范性应用技术类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90元;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5元。支持开展14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服务频次逐步增加。筹措资金1.95亿元,支持免费开展预“两癌”筛查和“两癌”救助。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全市农林水支出78.5亿元,同比增长0.4%。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强农补贴资金12.8亿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安排水资源节约保护、河长制、湖长制等工作经费700万元,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研究。统筹资金5407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改善;筹措资金1.57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提升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综合生产能力;筹措资金2271万元,保障第二十一届中国农洽会顺利召开;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筹措资金1亿元,为“创森”成功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文化支出3.3亿元。继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大力推进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我市公共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省财政厅提出做好“三保”工作的十条具体措施,督促指导县区积极落实“三保”支出。足额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及时下达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高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82.45亿元,比上年增长23.3%。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标政策,全面落实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医疗、养老、个案帮扶等待遇提标政策,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89亿元,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创业,全市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7亿元,扶持3314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9270人。

●强化住房保障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 29.38 亿元,比上年增长52.3%。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争取中央财政棚改资金23.63亿元,居全省第一,新开工棚改项目9610.82万套,基本建成3.53万套。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069万元,改造农村危房5565有效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研究制定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措施,规范资金使用。

4.推进依法理财,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着力健全完善财政管理机制,着重推进依法理财,加快落实各项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门承担的22项重点改革事项,目前已基本完成20项,其余2项正在积极推进。

●提升财政法治水平。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协议合同文本、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咨询审核,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8件、行政复议8件和行政诉讼7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认真落实预决算公开的各项政策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级所有部门预算按要求报市人大审议,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全部予以公开,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率为100%

积极推进综合治税。成立了全市财税保收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全市财税保收工作方案》,建立了财政系统内部收入联席会议制度、“大非税”收入信息反馈机制,健全了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查补税款7.8亿元。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二次沉淀”,2018年市本级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8亿元,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主要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台账,制定下发了指导性目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金额5.5亿元,涵盖了公共文化、市政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

●提升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加快评审效率,提高评审质量,全市完成评审项目4643个,审定金额285.14亿元,审减率15.05%。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市政府采购123.56亿元,资金节支率为15%,政府采购规模占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

总体看,2018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一些县区和单位法治预算意识不强,预算约束不够有力;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三是个别县区政府债务较重,财政风险较大;四是个别县区财政运行困难,“三保”支出压力较大;五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不够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编制好2019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发展,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0%。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我市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县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跨越发展,进一步提高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一)2019年主要支出政策

1. 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进一步健全抵扣链条,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逐步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构建更加简洁、中性、公平的增值税制度;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财政部要求,省政府决定按50%税额幅度减征小规模纳税人的62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时,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适度下调养老保险费率,稳定缴费方式,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2.积极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有序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拨付,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如期完成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年度目标,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持续支持精准脱贫。继续抓好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提升整合的质量和成效。市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7亿元,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和未脱贫的深度贫困村的倾斜支持力度,促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深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对接。强化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农村垃圾治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继续严格实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考核制度,从源头上管控和改善环境状况。

3.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发展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全力把产业园打造成国际高端食品制造基地、国际食品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国际农产品加工基地。进一步完善产业强市政策,大力实施企业扶优扶强工程。积极争取省先进制造业、高成长服务业、金融业等专项资金,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支持打好国企改革“扫荡战”,继续做好僵尸企业处置等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统筹运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类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充分运用上市挂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多元化融资方式,切实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继续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补偿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规范高效推广应用PPP模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合规PPP项目入库实施;推动PPP项目实施资产证券化,鼓励积极创新PPP融资模式,力促一批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充分发挥PPP对补短板、稳投资以及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的独特作用。

4.着力加快城乡基础建设

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机遇,认真谋划项目,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额度,重点支持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同时,要切实加快资金使用,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做好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经营高质量。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支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及特色商业区建设,加快运作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洪汝河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4条高速和S330S241S22412条组团连通工程等公路项目建设,支持107国道绕城、中心城区至明港机场快速通道、南驻阜铁路等交通项目建设,提升我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平。

5.支持科技文化创新发展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市级安排科技支出0.6亿元,同比增长22.8%。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加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引导市县和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财政资金引导效益,提高我市研发经费投入比例,逐步缩小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力度。市级安排文化事业支出1.6亿元,同比增长31.5%,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社会化服务力量相结合,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文化产品供给体系。

6.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惠农富农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稳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产业兴村强县行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支持开展“四水同治”,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编制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和六项专项规划。积极开展乡村田园综合体试点。支持推进“四类乡村”建设和“四美乡村”创建工程。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7.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抓好重点民生实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民生实事件件落实、事事见效。积极谋划筛选,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纳税人的钱花好。牢固树立事关民生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做好资金保障。

●切实提高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根据上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探索建立我市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缺口分担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的政策措施。推动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强化卫生健康服务。推进完善优抚安置制度体系,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力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加快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巩固完善教育投入机制,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区重点解决“择校热”、“大班额”问题,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着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实施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内涵式发展导向,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提升资助精准度。

●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提高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积极争取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对我市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的扶持。继续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劳动者能力素质。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宗教问题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配合各级政法部门做好涉案财产查封、扣押、举报奖励等。

8.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市本级对一般性支出一律按10%进行压减。增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二)2019年收支预算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亿元(其中:开发区6.5亿元),市本级和开发区均比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0%。加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助县级、结转资金、调入资金、提前告知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等,收入总计86.2亿元(其中:开发区9.1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31.7亿元,增长10.3%。其中:增值税11.7亿元,增长10.9%;企业所得税3.4亿元,增长14.9%;个人所得税1.5亿元,增长13.7%;城市维护建设税3.8亿元,增长9.6%

●非税收入9.9亿元,增长9.1%。其中:专项收入4.2亿元,增长10.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亿元,增长8.7%;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亿元,增长11.1%

支出安排: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亿元(其中:开发区9.1亿元),比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6.1%。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亿元,增长52.1%,主要是工资调标支出,高新区、示范区支出增加和刘阁、古城、金桥办事处支出列入市级等;

●公共安全支出7.7亿元,增长9.5%

●教育支出13.9亿元,增长7.7%,主要是上年预算中包含补发以前年度平时考核奖一次性因素;

●科学技术支出0.6亿元,增长22.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亿元,增长3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亿元,增长1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亿元,增长2.1%,主要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级配套支出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0.8亿元,下降33.8%,主要是上年上级提前下达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多,今年本级安排比上年增加0.2亿元,增长66%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2亿元,增长95.4%,其中使用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支出3.0亿元;

●农林水支出9.9亿元,增长31.5%,其中使用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支出1.85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6.5亿元,增长130.9%,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多;

●住房保障支出3.4亿元,下降14.0%;主要是上年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

●预备费1.1亿元,增长4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符合预算法规定的1%3%法定比例。

市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19万元(其中:开发区170万元),同比减少165万元,下降3.9%

上级提前下达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6.5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安排: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6亿元(其中:开发区10.6亿元),增长46.8%,加上级补助和结转资金等,收入总计67.6亿元(其中:开发区11.1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2亿元,增长49.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5亿元,增长16.3%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3亿元,增长73.6%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3亿元,增长76.9%

支出安排:按照“以收定支”原则,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6亿元(其中:开发区11.1亿元),增长48.9%。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7.9亿元,增长58.5%,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和化解债务支出等;

●债务付息支出0.6亿元,增长20.6%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亿元,与上年持平。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5万元(开发区为0),主要是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加结转资金15万元,收入总计31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2万元,主要是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相应支出,结转8万元,支出总计310万元。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7亿元(其中:开发区1.1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财政补助收入0.9亿元(其中:开发区0.4亿元)。支出53.0亿元(其中开发区0.8亿元),同比增长22.6%。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6亿元,支出43.4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支出1.1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亿元,支出2.3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亿元,支出0.8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支出0.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7亿元,支出0.5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亿元,支出4.6亿元。

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在《预算草案》进行了进一步解释。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和省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2019年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出责任市与县区暂按28划分。加强对改革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提前研究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应对预案,及时发现改革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并妥善予以解决,通过改革切实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加快推进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建设,发挥预算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三)持续强化综合治税管理。2019年经济形势严峻,尤其是国家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需要正确把握减税与综合治税间的关系,深刻理解综合治税工作内涵,进一步落实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发挥财政部门牵头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涉税信息归集基础,做好分析比对应用,创造性地开展好综合治税工作,完成“信息”变“税源”、“税源”变“税收”的转化,推进新形势下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升。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出台我市落实意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与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与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五)健全民生支出管理机制。围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探索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政策、保障范围、支出标准和决策流程等。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严格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分析有关政策对财政支出的当期和长远影响,不作过高承诺,不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政策可持续。完善民生支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财政综合能力评估,及时纠正过度福利化、超财力安排的支出政策或项目。

(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各级人大审查批准预算以及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批复部门预算和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积极盘活各领域“沉睡”的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预算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其他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款项目。全面实施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涉企财政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的刚性,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格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七)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健全项目控制机制,严格将专项债券与项目对应,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允许使用财政库款提前开展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建设。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政府债务实施全方位监控,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研究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八)支持和配合同级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预算执行中出现预算调整事项,依法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尤其重大。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难攻坚,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为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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