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地方立法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积极回应人民关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5

8月1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鸿章所作的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这标志着议案办理工作全部完成。

今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确定代表议案共4件,全部为立法议案。立法议案的提出,反映了设区的市立法权正在受到更多的关注,人民群众对立法的需求更加迫切,也充分说明了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打通国家立法“最后一公里”是十分必要的。

收到议案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时向市委农办、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主要责任单位下发了《关于征求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办议案意见的函》,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先后赴汝南、正阳实地调研,邀请所提议案代表和相关部门参加座谈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办理结果向所提议案代表进行了答复。

对驿城区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制定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议案”,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并报主任会议通过,决定列入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对汝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宿鸭湖生态保护立法的议案”,经研究,将建议列入2020年立法调研预备项目。对正阳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出台驻马店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管理条例的议案”,由于客观原因,决定暂不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正阳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设淮河上游生态建设制止淮河非法采砂导致的水土流失纳入地方立法规划的议案”,由于淮河作为区域性河流,超出我市管辖范围,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争取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办理议案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邀请代表参加相关立法调研、座谈和法律出台前论证会等,了解代表意图,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坚持把立法议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将议案办理工作与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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