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8

——2018年2月25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宪中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驻马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旗帜鲜明讲政治。市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常委会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及时交流研讨,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无论是开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等工作,还是自身建设,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对市委作出的重要部署,及时研究具体意见和实施举措,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负责人。

全面完成深化改革任务。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人大工作改革。为切实做好我市立法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规程,确保立法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着眼于代表作用的发挥,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引导和督促代表察民情、听民意、解难事、做好事。为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成立人大预算委员会。着眼于政府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推动政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市委脱贫攻坚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率先垂范,多次对所联系的县、乡进行实地调研,坚持每季度开展1-2次暗访、督查,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对帮扶的困难户分类施策,依托技术、产业和资金,帮助贫困户按期脱贫。着力抓好机关对口帮扶脱贫攻坚工作,协调筹措资金完成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等工程,完善信号基站塔建设,有效推进民生问题改善。协调组织市中医院知名诊疗专家入村入户开展扶贫义诊活动,提高村民健康意识;组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药材特色种植产业,为产业扶贫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立法为民宗旨,紧贴驻马店发展实际,积极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做到立法工作与全市改革工作相适应,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让法治成为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标志。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民生改善和城市管理,制定了《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中受到了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致好评。这两部法规分别于2017年9月1日、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中心城区市民饮水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常委会多次召开征求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座谈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等16部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提出修改建议63条,其中被上级人大采纳11条,为提高法律法规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是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法规草案起草、审议中的重大争议,充分听取起草单位及利益相关方意见,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推动达成共识。二是加强立法调研。制定每一部法规围绕立法宗旨、制度安排、核心条款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做好法规起草前的立法调研、草案初审后的联合调研和二审前的专题调研,反复论证法规起草涉及的重点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三是扩大立法有序参与途径。完善公众意见征集体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发布法规草案及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吸纳意见建议。成立了法律咨询组,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对十五个基层单位进行立法联系点授牌,人民群众利益诉求通过参与立法的形式反映出来,立法工作的民意基础更加坚实。四是注重立法科学论证。在制定每部法规时,都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富有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参与到立法活动中,研究探讨立法工作涉及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把关,提高立法质量。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常委会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一府两院”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着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听取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科学研判经济形势,采取综合性措施,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全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听取审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全面落实,加快转型升级。围绕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听取审议开放招商项目建设、重大交通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重大交通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题视察,积极推进政府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围绕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执行。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对市政府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政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担当意识、责任意识。

着力促进公共财政稳健运行。为监督好人民的“钱袋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机制,推动政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制定《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市级预决算初步审查暂行规定》,听取审议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的审查工作,分别对市畜牧局等3个单位预算和市质监局等3个单位决算进行审查,督促纠正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够严肃等问题;听取审议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着力加强司法监督。重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督促“法检”两院按照顶层设计,加快改革步伐,明确人员职责定位、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加大职业保障力度,加快建立适应新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模式的监督机制。依靠深化改革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审判权、检察权独立公正行使,提升司法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未经法制办审核的2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退回,进一步规范报送程序。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更好地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权益。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化解信访问题,加强来信来访信息分析运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68件(次),接待来访群众889人(次),重点督办信访案件32件,办结率为100%。

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常委会高度关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监督落实,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听取审议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在强化城市管理、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加快特色乡镇建设、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对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构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民生水利。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政府落实扶贫政策,切实提高农村基础公共服务和农村低收入人群保障水平。听取审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开展种子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在提高种子质量上下功夫,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着力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围绕就业促进工作,结合听取审议就业促进专项工作报告,对我市就业促进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委员们围绕扩大就业覆盖面、实现高质量就业、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情况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向分管副市长及六个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同志问询。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兑现应询承诺,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就业促进工作不断深入。专题询问全程录像,并制作专题片在驻马店电视台连续播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围绕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针对一些民办教育机构专业教师缺乏、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向县区政府反馈,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围绕维护中小学生健康权益,对全市中小学营养餐情况开展调研,督促中小学供餐单位严把质量关,保证学生饮食安全。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听取审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推动解决群众就医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健康驻马店建设。围绕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执法检查,督促电信部门着力解决电信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电信诈骗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调研,向市政府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的建议;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开展创森工作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的建设成效。听取审议市政府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努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确保蓝天常在、碧水长流、美丽与发展同行。

四、坚持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做好换届选举、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注重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谋划,确保省委、市委选人用人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圆满完成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全市市县乡三级人大完成了换届选举。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协助市委筹备召开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科学安排换届选举工作,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各级人大严肃换届纪律,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严格依法办事,严明纪律规矩,严格人选标准,严格身份认定,加强资格审查,坚决杜绝身份失真、带病当选等问题,依法选出了国家政权机关好班子,选出了政治素质高的人大代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全市共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9415名、县区人大代表2490名、市人大代表546名。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相关文件精神,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2016年财政决算作出决议,督促政府优化财政结构,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发挥作用。先后两次对市政府预算调整作出决议,督促政府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作出决议决定的跟踪监督,扎实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贯彻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修订完善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严格任免程序,保障国家机关有序运转。一年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3人次,组织175人次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针对重要选举任命事项,加开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省委、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负责人。按照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积极开展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人大选举任免工作,作出《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加强对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同级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选举和任免工作的指导,选举产生了市、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依法任命了市、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组建了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保证了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两次带队深入县区、乡镇调研,督导县区、乡镇人大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县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持续深入。在各级党委领导支持下,县级人大完善了机构设置,有的县增设了工作委员会,有的县设立了人大专门委员会。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进一步完善,普遍设置了专职人大主席和专职秘书,有条件的乡镇配备了专职副主席;多数乡镇由原来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落实召开两次人代会,主席团会由原来每年召开一次落实召开四次,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五、坚持优化履职环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着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全覆盖。坚持每月一次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通过预约走访、组织代表调研座谈等方式,就脱贫攻坚、城市建设规划、生态环保等方面与代表面对面交流。换届以来,共接待代表76人,转办各类代表建议54件,并跟踪督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4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94名基层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了《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促进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服务人民。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30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对代表重点建议办理,筛选7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注重督办中与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对已办复的建议进行督查反馈、跟踪推进,提高建议落实成效。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已完成试运行,2018年全面实施。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培训,以旗帜鲜明讲政治、当好代表为人民为主题,举办由200多名新一届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履职培训班,围绕经济发展、法律知识、人大制度等专题开展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水平。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组织代表开展异地集中视察,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的立法座谈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认真研究代表反映的突出问题,并作为立法、监督项目的重要依据。组织代表依托“代表之家”接待选民活动,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积极探索在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打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平台。

六、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理论武装,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以机关党支部学习为平台,突出政治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建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加强机关党建组织保障。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自觉遵守《准则》、《条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举办以预决算监督审查和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现场调研,增强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人才和专业优势,支持他们依法做好工作。加强对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网络平台,进一步提高履职质量和效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意见,认真抓好省委有关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正风肃纪,以廉洁为民的形象感召人民群众。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扎实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针对机关存在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机关作风纪律整顿,采取撰写自查报告、民主评议、检查监督、整改落实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机关工作人员纪律意识不断增强,作风状况明显好转,机关凝聚力、执行力不断增强。扎实抓好机关文明建设,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树立常委会和机关良好形象。

加强制度建设。为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新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修订《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纪律规定》《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文印管理制度》《资产(公物)管理制度》、制定《外出考察学习制度》等6项制度,常委会和机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履职历程,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立法工作刚刚起步,人大主导立法工作发挥不充分,立法协调机制需要健全。二是监督议题选择与党委政府主要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监督渠道不宽,审议质量不高,审议意见针对性不强,监督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监督实效有待提升。三是重大事项决定依然是薄弱环节,除常规性的预算、决算作出决定外,很少行使决定权。四是对代表建议办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对跨年度建议办理跟踪督办不到位,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履职活动人次少,代表与群众密切联系不到位,代表建议质量不高等等。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推动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发挥好职能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委部署要求,转化为人大工作职责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多立符合实际的法、有效管用的法、百姓拥护的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提请审议批准《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开展对《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驻马店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充实完善立法项目库,结合我市实际筛选确定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和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重要事项,列入项目库,有步骤有重点地予以推进,保证立法工作的连续性和主动性。

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紧扣新发展理念、改革举措、立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开展监督。着眼于全市经济稳中求进,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听取审议现代企业制造和企业创新发展、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发展、闲置土地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经济发展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致力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听取审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畜牧法执行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对农业机械化推广开展专题视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对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调研。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化解金融风险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脱贫攻坚、政府债务、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加强预算联网建设,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配合省人大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围绕依法行政开展监督。采取市人大代表对政府组成部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驻驻省直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推动这些部门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在推进高质量跨越发展上贡献力量。围绕司法公正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报告,推动“两院”司法为民,提升公信力。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百城提质工程开展以来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加快城镇化进程。围绕民生改善开展监督。听取审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普通高中教育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对发展现代服务业、学前教育、社会保障、旅游扶贫情况开展调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围绕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开展监督。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意见落地生根。

切实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愿,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好任免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主题,组织代表走访群众。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健全议案建议分类交办、重点督办、跟踪督查、办理评价等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加强代表小组工作,指导“代表之家”建设,用好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启动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监督管理,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始终保持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意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干事创业之风,进一步发挥各工作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作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协助常委会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人大系统整体合力。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树立人大常委会机关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使命要有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务实作为,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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