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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结硕果 砥砺前行谱新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6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综述


又一年葳蕤春华,又一年硕果盈枝。

2017年是驻马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在中共驻马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召开1次代表大会,常委会共召开7次,主任会议13次。先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个,开展专题询问1次,开展专题调研4次,检查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市直单位进行部门预决算监督审查,组织代表集中视察3次,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2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3人次,2部法规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累累硕果,为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留下了闪光的注脚。

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坚持党的领导永不动摇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旗帜鲜明讲政治。市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常委会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开展交流研讨,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对市委作出的重要部署,及时研究具体意见和实施举措,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负责人。

全面完成深化改革任务。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人大工作改革。为切实做好我市立法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规程,确保立法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着眼于代表作用的发挥,制订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引导和督促代表察民情、听民意、解难事、做好事。为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成立人大预算委员会。着眼于政府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督促政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率先垂范,多次对所联系的县、乡进行实地调研,坚持每季度开展1~2次暗访、督查,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对帮扶的困难户分类施策,依托技术、产业和资金,帮助贫困户按期脱贫。着力抓好机关对口帮扶脱贫攻坚工作,协调筹措资金完成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等工程,完善信号基站塔建设,有效推进民生问题改善。

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立法为民宗旨,紧贴驻马店发展实际,积极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引领和推动作用。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民生改善和城市管理,制定了《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这两部法规分别于2017年9月1日、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中心城区市民饮水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常委会多次召开征求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座谈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等16部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提出修改建议63条,其中被上级人大采纳11条,为提高法律法规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法规草案起草、审议中的重大争议,充分听取起草单位及利益相关方意见,推动达成共识。围绕立法宗旨、制度安排、核心条款,做好法规起草前的立法调研、草案初审后的联合调研和二审前的专题调研,反复论证法规起草涉及的重点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完善公众意见征集体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发布法规草案及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吸纳意见和建议。成立了法律咨询组,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立法工作的民意基础更加坚实。制定每部法规,都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富有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参与到立法活动中,研究探讨立法工作涉及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把关,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一府两院”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着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放招商项目建设、重大交通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重大交通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题视察。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市政府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政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着力促进公共财政稳健运行。为监督好人民的“钱袋子”,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机制,制定《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市级预决算初步审查暂行规定》。听取审议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的审查工作,分别对市畜牧局等3个单位预算和市质监局等3个单位决算进行审查,督促纠正存在问题;听取审议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着力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督促“法检”两院加快改革步伐,提升司法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对市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未经法制办审核的2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退回,进一步规范报送程序。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化解信访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2017年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68件(次),接待来访群众889人(次),重点督办信访案件32件,办结率达100%。

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常委会高度关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监督落实,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听取审议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研,切实提高农村基础公共服务和农村低收入人群保障水平。开展种子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在提高种子质量上下功夫,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着力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围绕就业促进工作,结合听取审议就业促进专项工作报告,对我市就业促进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围绕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维护中小学生健康权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生态环境保护等,充分运用监督手段,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监督,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做好换届选举、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注重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谋划,确保省委、市委选人用人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圆满完成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安排,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全市市、县、乡三级人大完成了换届选举。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各级人大严肃换届纪律,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严格依法办事,严明纪律规矩,依法选出了国家政权机关好班子,选出了政治素质高的人大代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相关文件精神,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分别对2016年财政决算、市政府两次预算调整作出决议,并加强跟踪监督,扎实推动决议决定的落地见效。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3人次,组织175人次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积极开展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人大选举任免工作,加强对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同级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选举和任免工作的指导,选举产生了市、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依法任命了市、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保证了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两次带队深入县区乡镇调研,督导县区乡镇人大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县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持续深入。在各级党委领导支持下,县乡人大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坚持优化履职环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着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30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对代表重点建议办理,今年筛选7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已完成试运行,2018年全面实施。

推进代表活动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制定了《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促进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实行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活动日制度,接待代表76人,转办各类代表建议54件。

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以旗帜鲜明讲政治、当好代表为人民为主题,举办由200多名新一届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履职培训班,围绕经济发展、法律知识、人大制度等专题开展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水平。积极探索在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打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平台。

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理论武装,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以机关党支部学习为平台,突出政治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建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加强机关党建组织保障。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自觉遵守《准则》《条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举办以预决算监督审查和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现场调研,增强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人才和专业优势,支持他们依法做好工作。加强对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网络平台,进一步提高履职质量和效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意见,强化正风肃纪,以廉洁为民的形象感召人民群众。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扎实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针对机关存在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机关作风纪律整顿,采取撰写自查报告、民主评议、检查监督、整改落实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机关工作人员纪律意识不断增强,作风状况明显好转,机关凝聚力、执行力不断增强。

加强制度建设。为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新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基础上,修订了《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纪律规定》《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文印管理制度》《资产(公物)管理制度》、制定了《外出考察学习制度》等6项制度,常委会和机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新时代期盼新气象,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回首过去,硕果累累;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新时代的复兴巨轮上,让我们共同期待市人大常委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决胜全面小康和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伟大征程中,交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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