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5

——2018年2月25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社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士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实现新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1577件,审执结106313件,收结案数均首次突破十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1.69%和38.21%;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9274件,审执结9062件,结案率达97.71%,已基本实现动态均衡结案,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教育干警不断提高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涉及全市法院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改革情况,及时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制约法院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层次、基础性、保障性问题。

二、忠诚履职,狠抓审判执行,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857件8158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87人。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3054件3071人。从重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747件840人。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盗窃、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409件1926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39件406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11件172人。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多亿元的河南九洲天中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永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30件322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处级以上的37人。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分别判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学军有期徒刑十八年,河南省物资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翔有期徒刑十四年。同时,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设庭审廉政教育课堂,邀请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以案说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充分保障被告人、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对256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854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582名罪犯减刑、假释。

妥善解决民事纠纷。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9804件,诉讼标的金额70多亿元。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将教育、疏导、调解贯穿案件审判始终,加强婚姻救治,维护家庭稳定,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34件,48.3%的案件得以调解撤诉结案。坚持产权保护、诚实守信等原则,审结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建筑工程等合同案件31213件。市中院审理的代某等214户业主与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息诉罢访。该案被评为第三届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件之首。加大人身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7742件。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纠纷案件1603件。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审慎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持企业“造血”功能,审结破产清算、挂靠经营、股权转让等纠纷案件1352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5件,着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应对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审理难度不断增大的实际情况,整合审判资源,提高工作质效,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220件。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着力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强化行政诉讼协调、调解工作,调解撤诉结案587件,一大批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妥善审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反馈落实、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制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裁定准予执行行政非诉案件748件,支持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保障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市中院行政庭被河南省委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扎实开展执行攻坚。执结各类案件27905件,执结率91.65%,执结标的金额25.9亿元。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将20017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多途径集中曝光9000余名“老赖”信息。依法加大打击“老赖”力度,相继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等专项执行行动,司法拘留抗拒执行、阻碍执行人员2241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109人。慑于压力,有672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等信息1092万条,冻结金额15.78亿元,13045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持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783件,成交金额5.13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100万元。

三、着眼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积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动服务全市大局。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队员,进行全面入户调查,“一户一策”制定脱贫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妥善审理涉及扶贫领域的各类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返贫返困。突出审理好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等案件,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严厉打击乱排乱放、乱垦乱伐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案件141件,判处罪犯168人,全力服务保障环境治理攻坚战。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并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联合多家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乘飞机坐高铁、担任公职、评先晋级、融资投标等,助推我市诚信社会建设。广泛动员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创文创卫宣传、法治教育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认真协助党委政府有效化解非法集资、棚户区改造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审理、处置重点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强化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治安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控、加强源头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强化与综治部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等组织的诉调对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全年共协同有关单位诉前化解矛盾纠纷3000余件。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相继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六一”送法进校园、“法治天中行”巡回报告会等法治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及150余名法官走进中小学校,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模拟法庭、播放法治微电影200余场次,赠送书籍资料1万余份,受教育学生达15万余人。并集中开展“预防虐童行为、呵护儿童成长”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先后走进21所幼儿园对1200余名幼儿园教职员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近17万人通过网络在线参与直播。省法院原院长张立勇批示肯定该专项活动效果。

四、牢记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提档升级诉讼服务。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合理规划设置功能区,安装自助导诉、自助查询等设备,完善预约接访、来访接待、信息查询、判后答疑等服务功能,着力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审判”新模式,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视频接访等工作,并自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减轻群众诉累,方便群众诉讼。强化巡回审判工作,深入社区街道、田间地头,公开审理案件,着力打通司法为民工作“最后一公里”。

强化弱势群体保护。扎实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依法快立、快审、快执涉农案件4478件,对12名恶意欠薪者判处刑罚,为346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441万元。在全省法院“为农民工讨薪”八年总结表彰大会上,市中院和辖区3个基层法院被表彰为先进集体。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为151名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317.1万元,帮助解决特定案件当事人所面临的生活困难。

畅通诉讼信访渠道。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6%,持续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认真落实涉诉信访改革有关要求,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实行“约谈制”和“带案下访制”,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并注重矛盾纠纷化解,有效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积极构建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合法有序表达诉求。2017年,全市法院赴京访数量同比下降23.4%。因信访维稳工作成效突出,确山县法院、平舆县法院、遂平县法院被省法院通报表扬。

深化涉军维权工作。秉承双拥优良传统,深化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妥善审理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等相关案件157件。集中开展打击冒充军人诈骗犯罪专项活动,审结案件42件,判处犯罪分子61人,全力维护军队军人良好形象。扎实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在建军九十周年前夕集中走访慰问驻地部队、退伍老兵,并举办法治讲座12场次,赠送法律书籍2000余册,接待军人、军属咨询800余人次。《人民法院报》以《驻马店:司法关爱“最可爱的人”》为题,用整版的篇幅介绍了我市法院的涉军维权工作。

五、攻坚克难,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高效规范司法

深入推进重大基础性改革。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实现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法院首批入额法官470名,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组建审判团队,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建立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机制,有效构筑法官依法履职的“防火墙”。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工资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每月定期组织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表彰办案标兵,讲评审判质效工作情况,落后单位作表态发言,层层夯实办案责任,加压推进审判质效提升,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争先创优氛围日益浓厚。2017年全市法院法官年均结案226件,最多达504件。严格控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较以往大幅减少。成立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提供咨询性意见,确保放权后的案件质量。全面实行电脑随机分案制度,将新收案件优先自动分配给办案较快、存案较少的法官,有效实现从“要我办案”到“我要办案”的可喜转变。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0730件。健全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40434件,快速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活动等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113227件,上网率全省第一,上网数量位居全国第73位;全市法院庭审视频直播案件7807件,市中院庭审视频直播案件数量跃居全省第一、全国第六,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因庭审视频直播工作成效突出,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加强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建设,市中院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38期981条,粉丝人数已有14.5万余人,在全省政法系统微信影响力排行榜(法院篇)稳居前三位,并挺进全国法院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20强。

扎实推进少年审判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全国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并妥善处理涉少民事、行政和减刑假释案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机制,帮助34名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校园、25人顺利就业、8人考入高等院校。在全国第四届少年审判论坛上,全市法院有7篇论文获奖,《庭前“三查明”、庭审“重帮教”、判后回访“四结合”帮教法》被表彰为全国十大优秀创新事例之一。《法制日报》、《中国少年司法》、《人大建设》等报刊杂志,详细介绍了我市法院少年审判的相关经验做法。

六、固本强基,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学做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举行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举办学习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等,强化党员干警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干警忠诚司法事业、坚定法治信仰。

强化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5期219人次。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积极邀请相关人员观摩、评议典型案件的庭审活动,督促干警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综合利用审级监督、发回改判案件分析、典型案例指导等制度,帮助法官提升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规范化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与法学院校、专家学者的沟通交流,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帮助干警开拓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持续正风肃纪。抓住“全面”和“从严”两个关键,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狠抓“一岗双责”,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强化典型案件剖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审务督察,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得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4人。

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审判要况》五期近5000份,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0余人次,参加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便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了解、监督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和关注案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次,主动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开设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各庭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畅通当事人联系渠道。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给予了很多关心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少数法官机械办案、裁判不公、效率不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持续大幅激增的案件数量,员额法官普遍超负荷工作,同时,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短缺,书记员队伍流动性较大,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三是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审判团队的职责和管理还不够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的权限和方式还不够明确,有些案件还存在法律适用不统一、裁判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面对“互联网+”的新形势、建设智慧法院的新要求,距离“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信息化建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促进现代科技与人民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五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少数干警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四风”问题还没有完全消除,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勇于直面问题,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妥善加以解决。

2018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关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欠薪等民生案件,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依法审理涉及金融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案件和各类涉农纠纷,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依托信息化成果为诉讼引导、登记立案、案件查询、文书送达、信访接待等提供便利,促进立案程序快捷化、流程信息公开化、诉讼服务电子化。强化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进一步积极服务保障全市大局。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主动融入市委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创新驱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突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强化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驻马店建设。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努力将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非法集资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促进化解金融风险,加大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五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建立员额法官退出、增补动态进出机制,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法官依法履职保障,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衔接工作,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相统一。开展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让政务、业务运行更加顺畅、更加高效。强化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最高法院确定的以庭审直播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公开、全国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等两项试点工作,倾力打造驻马店司法品牌。

六是进一步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把党建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按照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司法规律和特点结合起来,与推进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惩治“四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七是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和改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健全与代表的日常沟通联络机制,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制度,切实改进法院工作。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共同守护公平正义。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广泛汇聚推动全市法院发展的多方智慧和力量。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驻马店高质量的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件1

有关数据说明

2016年和2017年全市法院收结案数量对比(图一)


2016年和2017年市中院收结案数量对比(图二)


注:收案数=本年度新收案件数+上年度旧存案件数

2017年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类型情况(图三)

总计:106313件


2017年市中院审执案件类型情况(图四)

总计:9062件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河南九洲天中集团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见第3页第1行):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信阳市等12地市及其县区,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并非法集资,共吸收公众存款71.38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3620人,21.81亿余元本金无法返还。2017年12月6日,市中院对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永刚等16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2、庭审廉政教育课堂(见第3页第8行):为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廉政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驿城区法院与纪委共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法官现场以案说法,纪委延伸廉政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的鲜活案例,着力实现被告人现身说法、法官就案点评、纪委现场教育、党员干部现实感悟的目的。

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见第3页第9行):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法院审判为中心,对于关涉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法庭审判进行裁决。

4、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见第4页第10行):基本模式是,A地法院的案件由B地法院审理,B地法院的案件由C地法院审理,C地法院的案件由A地法院审理。

5、行政审判白皮书(见第4页倒数第7行):即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主要是对当年受理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并针对当前行政机关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非诉执行(见第4页倒数第6行):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7、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见第5页第6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直接查询到所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信息,是一项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便捷措施。

8、网络司法拍卖(见第5页第9行):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淘宝”等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该措施可以有效遏制串标等现象的发生,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9、《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见第5页倒数第4行):由市中院牵头起草,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该实施办法从11个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可以有效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诉讼服务网(见第7页第4行):是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平台,也是法院司法公开的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查询案件节点进展等;法院可通过诉讼服务网对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

11、12368热线(见第7页第4行):12368是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号码,是省法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法院共同开通的集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诉讼咨询、举报投诉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

12、跨域立案(见第7页第6行):是指在不同层级和不同区域的法院管辖的特定类型案件,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立案手续。该项措施可以方便涉诉当事人、律师进行立案,让群众打异地官司少跑腿,切实解决群众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等问题,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

13、自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节点信息(见第7页第6行):是指利用“向当事人自动推送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服务平台”,实时、自动向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手机推送信息,包括立案、分案、开庭、中止审理、恢复审理等5个方面12个节点的信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告知服务,增加了办案过程的透明度,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得知案件进展情况。

14、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机制(见第8页第1行):是指对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15、涉军维权“信阳模式”(见第8页第6行):2015年7月10日,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在信阳市新县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信阳法院近年来涉军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称之为“信阳模式”,认为“信阳模式”是“汤阴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并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信阳模式”的主要特色是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把老红军、老八路、老新四军、老赤卫队员、“五老”同志、军烈属以及老革命后代等红色群体全部纳入服务范围,让涉军维权工作的司法温暖惠及所有红色群体。

16、审判团队(见第8页倒数第3行):即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配备专门法官助理、书记员,让员额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专司裁判。员额法官在团队中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审判执行事务的管理,具有案件的判断权、裁量权、文书签署权以及团队工作指挥权;法官助理发挥协助、辅助法官办案的职能作用,负责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协助送达、调解协调、草拟文书及其他业务性、程序性工作;书记员承担文书送达、法庭记录、文书上网、案件整理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17、“三个规定”(见第9页第1行):即《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对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意义。

18、电脑随机分案制度(见第9页第12行):是指案件立案后,由电脑审判系统根据承办法官的办案系数以及存案数量的多少进行自动按序排定,确定承办法官。该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法官挑选案件和当事人挑选办案法官,保障司法廉洁高效。同时,保证法官之间办案数量的相对均衡和受案机会的均等,督促法官多办案、快办案。

19、繁简分流(见第9页倒数第8行):是法院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20、全国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工作(见第10页第6行):2012年,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均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统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等案件,通过统一裁判尺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1、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见第10页第9行):对经法院审理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原判刑期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的诉讼档案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也禁止向任何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查询除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阅、复制、摘抄纸质或电子档案。

22、少年审判相关经验做法(见第10页倒数第8行):即“五个到位”,分别为立足涉少刑事审判,教育感化挽救到位;立足涉少民事审判,儿童利益保护到位;立足涉少减刑假释,帮助改过自新到位;立足提升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教育到位;立足强化工作基础,领导组织保障到位。

23、审级监督(见第11页第6行):指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4、《审判要况》(见第12页第1行):市中院编发的季度性期刊,送阅对象为在驻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内容主要包括文件选登、审判动态、案件聚焦、队伍建设、法院要闻等。

25、新时代“枫桥经验”(见第15页倒数第9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批示精神,顺应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新枫桥经验”,真正实现了由管理向治理、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呈现了“百姓和顺、乡村和美、社会和谐”的新景象,已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

26、“八个本领”(见第17页第1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应具备八种本领,即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增强驾驭风险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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