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定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至27日在驻马店举行。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是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驻马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审查和批准驻马店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四是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