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宪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交流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对各县区及乡镇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为全市总结交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先进经验搭建平台,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这次会议之前,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带领调研组到各县区及乡镇深入调研,初步掌握了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基本情况。刚才,志华副主任传达了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精神,部分县区、乡镇的同志紧扣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突出了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请大家会后相互学习借鉴,推进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努力开拓进取,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论断、新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引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以更高站位加强工作谋划,以创新精神努力探索实践,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扎实推进工作,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党委从坚持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在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方面,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等方式,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照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至乡镇。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方面,各县(区)党委注重加强对人大的领导,坚持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建立了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制度,安排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区)委常委会会议,全面落实了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有关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或测评”的要求。在人大自觉坚持党委领导方面,全市各级人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委权威,紧紧围绕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谋划和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了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始终把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为第一要务,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要事,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使好权力,履行好职责,促进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民生工作不断加强,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始终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做到与深化改革同向而行、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人民意愿同心合拍,为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是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4月,全市8县1区及所辖乡镇人大圆满完成了新一轮换届选举,这既是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取得成效的一次检验,也是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县乡两级人大充分发挥换届选举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工作督促指导,以勇于担当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强调的是,换届中,各地坚持严肃换届选举纪律,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严格人选标准,严格身份认定,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坚决杜绝身份失真、带病当选等问题,坚决抵制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全市八县一区,共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2529名,乡镇人大代表9651名,并如期选举产生了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政权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大批政治素质良好、实绩突出、履职能力较强、得到群众广泛认同的人选当选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普遍反映,这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纪律最严、风气最正。
三是县乡人大全面依法履职更加规范。党委加强领导、人大积极作为、“一府两院”配合支持的人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工作举措得到强化,运行更加规范,成效不断提升。县乡人大监督、决定、选举任免“三权”得到有效行使。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同时,一些县(区)还采用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方式,形成了定性判断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机制,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实效。强化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县乡人民政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向同级党委报告后,依法由人大作出决议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越来越实,提升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实现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增强了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为民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县乡人大会议逐步规范。各县级人大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每年至少举行1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并普遍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相关事项;按照文件要求,一些乡镇落实了每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如上蔡县、平舆县。此外,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也逐步完善。
四是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各县(区)党委和人大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密切与代表联系,县级人大普遍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开展了“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注重加强代表培训,普遍组织实施了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人大代表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如驿城区按照区人大代表每人每年1800元的标准列入区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预算标准也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元,列入乡镇财政年度预算。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履职活动,组织代表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法治宣传、走访接访、调解纠纷等工作,有效发挥代表监督促进、模范带头、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人大代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如正阳县对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走访联系选民、撰写议案建议等12项指标进行量化检查,将优秀人大代表优先提名推荐为下一届代表候选人。
五是人大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强化。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要求,泌阳县、上蔡县、正阳县人大抓住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法制和财经预算等专门委员会,缓解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平舆县人大还增设了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普遍在6个左右,有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将转岗到人大工作的主任、副主任编制单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编制紧张、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如确山县、上蔡县。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及专职比例不断提升。全市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建设普遍得到加强,目前所有乡镇人大都配备了专职主席,设立了人大办公室,明确了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大秘书,一些乡镇还配备了兼职副主席,其中正阳县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保证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对人大干部的调配使用,将一些综合素质较高、年富力强的人大主席转任为乡镇长,将乡镇人大副主席提拔重用为党政副职,激发了乡镇人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总的看,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若干意见是有力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新气象新风貌,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推动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完善发展。然而,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人大履职的需要相比,还有一些差距。比如,有的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还不够健全;现有组成人员结构单一,年龄结构老化,“一委一人”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县乡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够充分、实效不强;多数县人大常委会还没有设立专门委员会;有的乡镇不能保证一年召开两次人代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有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等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存在的问题,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精神进行再认识、再部署、再落实,研究新对策、推出新举措,开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二、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
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最能充分体现我们国家人民民主的特色和优势。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各级人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在新时代下不断创新发展。
(一)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市各级人大要按照十九大报告的要求,肩负人民的重托,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一要进一步完善县乡人大的议事规则。召开法定会议是人大行权履职的一项重要程序,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要从规范人大各种会议制度开始。作为基层一线的国家权力机关,县乡人大要不断完善议事规则,从时间安排、会议内容、会议审议形式等方面作出规定,不断改进会议组织工作,有效发挥人大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的职能。要着力提高县乡人大会议的质量,体现严肃性和规范性,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营造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监督工作是人大最经常的工作。县乡人大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正确监督,关键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把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有效监督,关键是紧紧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找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询问、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等,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需要强调的是,今年,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把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进行了考察调研,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市各级人大要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待市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建立之后,积极推进县级预算联网监督,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水平,为人民管好“钱袋子”。
三要进一步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能力。中央、省委下发了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市委正在研究制定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从目前情况来看,这项职权在县乡层级行使还不够到位。作为县乡人大,一方面要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把本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要把听取审议地方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依法认真负责地作出决议、决定,着力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人大决议决定一旦作出,就要严格执行,并强化跟踪监督,保证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落实,维护人大决定权的权威。
四要进一步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国家机关选拔德才兼备领导干部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完善选举任免工作机制,保障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认真对待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人选提出的意见,尊重人大选举、表决结果。要组织实施好宪法宣誓,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要建立健全县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述职制度,有效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二)切实保障代表主体地位。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是各级人大特别是基层人大的应尽职责。要切实保障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要加大“双联系”工作力度。县乡人大代表生活在群众中间,工作在基层一线,具有联系群众更直接、最密切的独特优势。要健全完善代表联络服务机制,通过走访选民、代表接待日、代表进社区等活动,不断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真正使人大代表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要加强县、乡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县级人大常委会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的工作,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一府两院”要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要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和途径。要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把其纳入承办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切实防止和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要通过有效形式,面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情况,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公开化、透明化。县乡人大领导要牵头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努力探索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评议办法,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满意率。“一府两院”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注重办理实效,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努力使办理议案建议的过程成为服务群众、推动和改进工作的过程。
三要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工作,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积极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要重视对代表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从经济上更好地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要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既是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有关工作的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代表履职尽责,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县乡人大要积极推进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建设,有效督促人大代表积极、高效履职。要重视代表述职、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表彰优秀代表等工作,支持选民和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强化舆论引导,宣传先进典型,维护好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人大自身建设事关履职能力和水平,事关人大的良好形象。总体上看,县乡人大自身建设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大家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加以改进。
一要进一步完善人大组织机构。县乡人大组织机构建设,是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也是影响县乡人大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县级人大要尽快研究设立专门委员会,选配优秀的专业人员充实到专委会;要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要求,保证各县区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落实好“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转岗到人大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占人大机关编制,在地方总编制中单列”的要求,切实解决县级人大常委会编制紧张、人员短缺、“一委一人”等问题。乡镇人大要进一步规范设立专职人大主席,人口较多、地域面积较大的乡镇要设立专职副主席,抓紧把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确保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我们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县乡人大要树立“互联网+”的思维,善于利用信息网络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联系代表、服务群众,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了解,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提升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目前,各县(区)人大还没有开通官方网站,希望各县(区)积极创造条件,依托市人大网站或同级党政网络平台建立县级人大门户网站。有的县在代表小组中开设了微信群、QQ群,利用新媒体速度快、容量大、交互性强的优势,主动发布人大资讯、交流履职经验、扩大公众参与,效果很好。各县(区)要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对接,先在县级建立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待条件成熟后,继续向乡镇推进,建立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联动的履职网络。中央和省、市委文件对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电子会议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县(区)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推动上下级人大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仅要靠县乡两级人大自身的努力,也需要上级人大的指导和支持。市人大要把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县级人大要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定期组织各种类型的座谈会、研讨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提出要求。要选取一些重要议题上下联动,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提升工作实效。县乡人大也要积极协助市人大开展好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代表服务保障等工作,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三、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做好人大工作,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
一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人大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是我们党伟大实践和创新结晶,开启了新时代决胜全面小康、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引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十九大报告提出,“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这些新论述、新要求,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的学、原汁原味的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推进人大工作适应新时代、融入新时代、体现新时代,把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使命落实好、完成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推动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二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时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人大无论是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选举、代表、新闻舆论等各方面工作,还是加强自身建设,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三要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县乡人大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作出重要决定以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好县乡人大工作。要引导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认真履行好人大代表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责任,带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同志们,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谱写新时代驻马店跨越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