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连任。
刘萍(女)、付文举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刘鸿章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闫喜梅(女)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雷彦伟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副主任;
谢桂良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雷志强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栗建军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畅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皇甫永强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路庆艳(女)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城建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万海亭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晶为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现予公告。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