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5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615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社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2016年我市法院的执法满意率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七位。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63294件,审执结255664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了54.57%60.20%。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0345件,判处犯罪分子32008人;审结民事案件146959件,诉讼标的金额192.9亿元;审结行政、非诉执行及国家赔偿案件17104件;执结各类案件53178件,执结标的金额76.1亿元。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1881件,审执结31390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了47.79%54.84%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量达到84552件,位居全省第五位。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活动,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29653389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36674962人。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审结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9541271人。依法参与非法集资案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8106人。从严打击“醉驾”行为,审结危险驾驶等案件94739474人。有效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审结“毒油条”、“毒猪蹄”等危害群众餐桌安全的犯罪案件9111010人。坚持宽严相济,对17587名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判处拘役、管制、免刑或适用缓刑,促使其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从严惩处职务犯罪行为,依法审结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021232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处级以上干部23人。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行为,依法审结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危房改造补助款、扶贫救济款、农资补贴、家电补贴、农业保险理赔款等犯罪案件234278人。严惩渎职犯罪行为,依法审结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领域发生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297384人。同时,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巡回审判、廉政教育课堂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对党员干部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

加强改进减刑假释工作。强化开庭审理、裁前公示、文书上网等措施,以公开促规范,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8078件。公开开庭审理服刑人员王砖头减刑案,该案系全国首例探索“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的减刑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分别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总结推广经验。涉未成年人减刑假释经验做法,被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表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省法院连续4年通报表彰市中级法院减刑假释工作。

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57056件。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股权、证券、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2225件。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多、标的大、涉及人员众多的状况,坚持有效遏制高利贷与维护合法债权并重,依法引导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1799件,标的金额121亿元,其中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有1317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7件。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对行政诉讼案件全面实行异地管辖,切实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深化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认真梳理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定期发布行政案件审判白皮书。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0019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国家赔偿工作机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确保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得到尽快实现。市中级法院连续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单位,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在2014年和2016年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

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关于为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23个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牵头起草《驻马店市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努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加大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力度,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实施、精准推进。

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巩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延伸诉调对接领域,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强化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之间的联动调解,建立健全保险消费、劳动保障、医疗纠纷等诉调对接平台,引导群众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协同相关基层单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0余件。

扎实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秉承双拥优良传统,深化涉军维权“信阳模式”,拓展司法维权服务范围,将服务对象扩大至确山竹沟的新四军老战士及遗属后代。确山法院在某部队驻地建立300平方米的涉军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为妥善处理涉军维权事务搭建了工作平台。驿城区法院集中审结涉军队房屋租赁案件39件,调解撤诉22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泌阳法院法官远赴新疆部队成功调解一起涉军案件,该案的妥善处理受到省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肯定。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扎实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等活动,两级法院院长及300余名法官走进中学、大学校园,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播放法治微电影4200余场次,赠送普法宣传书籍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学生达100万余人。建成全省最大的室内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邀请18000余名中小学生前来参观学习,帮助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三、忠实践行为民宗旨,更好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预约接访、来访接待、信息查询、判后答疑等服务功能,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推行网上立案,制定实施《关于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当场登记立案,严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自20155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当场立案率为99.6%,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立案难问题。

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完善家事纠纷调解机制,全力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审结婚姻、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35960件。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物业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10763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涉农案件1761件,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52件,依法平等保护劳动者权利和企业用工权利。

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连续8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456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5亿元。连续5次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涉及“三留守”人员的各类案件4869件,涉案金额2565万元。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该类案件5287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为经济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被告人人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禁止让被告人着囚服出庭受审的规定,彰显司法文明。加快刑事案件办案进度,并扎实开展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切实提升审判效率。注重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3103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重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质证、辩论等各项权利。加强对被害人的权益保障,通过附带民事判决和调解,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强力破解执行难题。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开户、工商登记、证券、车辆等信息766万条,冻结金额20.3亿元,21276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持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382件,成交金额5.05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0.25亿元。强化信用惩戒,将4862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在出国出境、乘飞机、坐高铁、住星级宾馆、参加招投标和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加大曝光力度,将2678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在官方微信、晾晒在广场屏幕、张贴在单位住所,其中5173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依法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清晨出击”特别行动、“打击老赖、服务三农”专项活动等,司法拘留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的人员3963人,罚款85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56279人,判处刑罚9396人。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批示肯定“清晨出击”特别行动效果,省法院党组进行通报表彰。依法妥善处置被执行人周农场系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市政府为市中级法院4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市委政法委通报表彰市中级法院执行局。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司法运行机制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深入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117620件,占全部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除院长以考核方式入额外,包括副院长在内的其他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考核,统一标准、同台竞争。

有效推进少年审判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回访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处理涉少民事案件。2012年,市中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法制日报》、《中国少年司法》、《人大建设》等报刊杂志,详细介绍了市中级法院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化审判机制的经验做法。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对我市少年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批示要求总结推广有关经验。市中级法院少年法庭在2014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驿城区法院少年法庭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单位联合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参审案件范围,提高参审案件比率,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截至2016年底,全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942人,较2012年新增人民陪审员1434名。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5586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

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健全信访听证、依法处理等制度,依法把涉诉信访问题引入诉讼程序解决。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预约接访等制度,有效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依法及时有效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五年来,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4499人次,当场处理3708件,转办交办791件。同时办结上级交办案件2351件,办结率为100%,息诉罢访率达96%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快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等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125361份,直播庭审7211次,不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加强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市中级法院官方微信粉丝人数已有14.5万余人,在全省政法系统微信影响力排行榜(法院篇)稳居前五名。

全面推进审判管理改革。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监管,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制定《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措施,每月定期组织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评选办案标兵,讲评审判质效工作情况,强力督促审判质效提高。2016年全市法院案件结收比位居全省第一,基本实现动态均衡结案。2016719日,《人民法院报》用整版的篇幅,以《驻马店:精抓细管、提升质效》为题,详细报道了市中级法院加强审判管理的经验做法。

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市法院四级专网建设及二、三级专网扩容,建成高清视频会议、远程提审、远程接访、执行指挥中心、电子档案系统、“三同步两公开”数字化法庭等,为审判工作提供便捷有力的技术支撑。启用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等20余个应用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规范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开通短信推送管理系统,自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受到当事人的广泛欢迎。

五、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制定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将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深度融合,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市中级法院党校连续三年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岗位培训,组织或参加上级各类培训164期,培训干警2382人次。积极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青年法官、最美女法官等评选活动,深入推进“规范化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开展庭审观摩、学术讨论、案例研讨、读书学习、法警比武、优秀文书评比等活动,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通过审级监督、案例指导、审判业务交流等形式,促进基层法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设道德讲堂、组织机关运动会、举办演讲比赛等,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正风肃纪和作风纪律大检查”、“纪律作风整顿”等专项活动,组织任职法官集体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严格自律、敬畏法律、秉公用权,认真遵守“六大纪律”。不间断开展审务督察,落实廉洁办案跟踪卡、异地交叉办案等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和司法作风的监督检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若干意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报告、定期约谈、考核评价等制度,扎实开展对县区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发现和纠正了一批突出问题。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受理网站,实行举报线索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五年来,查办违纪违法干警案件68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73人。

六、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不断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事项、主要工作情况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审判、执行工作、行政审判、司法公开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向代表、委员寄送《审判要况》20期近2万份,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1500余人次,当面听取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意见和关注案件212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105场次。公开各庭室人员名单、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方便当事人联络和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巨大的办案压力,广大干警舍小家为大家,埋头苦干,勤奋工作,用忠诚乃至生命筑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平舆法院执行局长陈杰恪尽职守,带头奔赴在执行一线,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新蔡法院少年庭庭长胡鹏爱岗敬业、长期带病工作,在做完心脏手术后不到3个月,就重返工作岗位,因脑梗塞晕倒在审判台上;正阳法院李靖在办理案件勘验现场时,因公殉职,年仅26岁。市中级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薛善民、西平法院审监庭庭长杨辉在工作岗位上积劳成疾,不幸英年早逝。他们是平凡岗位上的英雄,是公正司法的守护者,是司法为民的践行者。正是这些坚守理想信念、默默无闻奉献的同志,鼓舞我们义无反顾、奋勇前行。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不断铸造新的辉煌,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可靠,才能保证方向正确、站位准确,才能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道路前进。二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人民法院只有观大势、谋全局,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才能汇集智慧、凝聚力量,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三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只有深化便民利民举措,以公正、高效、便捷司法赢得群众信任,才能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四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法院工作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泉。人民法院只有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引擎,破除瓶颈,补齐短板,以改革辟新路,以创新谋发展,才能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才能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五要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警,是打造高素质过硬队伍的根本途径。人民法院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警、固本强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才能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是全市法院工作的宝贵财富,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和发扬。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持续攀升的案件,尽管我们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繁简分流,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比较薄弱,服务保障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还不够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如何真正实现放权不放任、到位不越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解决;五是个别干警司法不公不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也需要各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今后一个时期,是驻马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深化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建设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责任更大,担子更重。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四次党代会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二是更加有效地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审理涉及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案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准确界定合同效力,依法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准确认定民间借贷行为效力,正确划分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的界限,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是更加务实地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审判质效分析、常规案件类型化处理、审判经验交流、庭审观摩评议以及裁判文书评查和抽查制度,切实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盯紧关键性评估指标,强化对关键节点的审限监督,努力提升审判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加强对法官办案的日常性监管,认真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有效避免因案多人少影响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

四是更加积极地落实为民宗旨。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用好网上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短信推送管理系统等,努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完善立案登记、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制度,强化巡回办案、诉前引导、判中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主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大对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力度,依法救助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更加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按照“1名员额法官配备1名助理、1名书记员”的最低要求,配齐配足辅助人员,实现团队式审判。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切实将优质审判人力资源充实到审判一线。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加大证人出庭作证力度,让法庭真正成为保障司法公正的“殿堂”。加快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等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切实发挥信息化建设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六是更加严格地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反对和纠正个别干警把讲法治与讲政治割裂开来,只强调遵守法律规定,不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心上的错误倾向。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法官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培养干警的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认真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查纠“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认真抓好各类培训,深入开展疑难案件研讨、审判实务研究等活动,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七是更加主动地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完善定向联络制度,丰富联络沟通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支持检察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等制度,坚持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和媒体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深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与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务实担当,为加快推进“四个驻马店”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有关数据说明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非诉执行(见第2页第1行):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2、廉政教育课堂(见第3页第5行):为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驿城区法院与区纪委共建“庭审廉政课堂”,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法官现场以案说法,纪委延伸廉政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的鲜活案例,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廉政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着力实现被告人现身说法、法官就案点评、纪委现场教育、党员干部现实感悟的目的。

3、王砖头减刑案(见第3页第9行):2015年7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服刑人员王砖头减刑案件,这是全国范围内开庭审理的首例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案件。目的是通过庭审中的充分举证及裁判文书说理的有益尝试,努力使庭审更加透明和裁判结果说理更加充分。

4、涉未成年人减刑假释经验做法(见第3页第12行):即庭前一对一了解,庭中融于法律指引和心理疏导,庭后个性化跟踪帮教的“三位一体”减刑假释制度,把帮教融于减刑、假释的全过程,使未成年服刑人员能够真心悔罪,认真改造和学习,以后真正回归社会,不再违法犯罪。

5、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见第4页第3行):基本模式是,A地法院的案件由B地法院审理,B地法院的案件由C地法院审理,C地法院的案件由A地法院审理。

6、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见第4页倒数第2):主要内容是建设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7、诉前调解(见第5页第1行):指对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各类纠纷,在立案前先行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8、涉军维权“信阳模式”(见第5页第6行):2015年710日,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在信阳市新县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信阳法院近年来涉军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称之为“信阳模式”,认为“信阳模式”是“汤阴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并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信阳模式”的主要特色是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把老红军、老八路、老新四军、老赤卫队员、“五老”同志、军烈属以及老革命后代等红色群体全部纳入服务范围,让涉军维权工作的司法温暖惠及所有红色群体。

9、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见第5页倒数第3行):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包含“以案说法、犯罪原因、犯罪预防、心灵寄语、辉煌成就”五个方面,内容全面丰富,并融入现代高科技技术,用图、文、声等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展示。该基地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是目前河南省最大的室内法治教育基地,不仅是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的重要基地,也是我院文明创建的窗口。

10、诉讼服务网(见第6页第2行):从20161128日起,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申请立案材料,法院审核后将结果通过诉讼服务网和手机短信予以反馈;材料不齐全的,可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补齐或更正,无需来回奔波。

11、12368热线(见第6页第3行):12368是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号码,是省法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法院共同开通的集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诉讼咨询、举报投诉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

12、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见第7页第14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直接查询到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信息,是一项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便捷措施。

13、失信“黑名单”(见第7页倒数第5行):是指最高法院201310月建立的登记、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平台。纳入该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通报至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

14、周农场系列案件(见第8页第5行):周农场因犯行贿罪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该案于20099月在市中级法院立案执行。为将刑事罚金和追缴的违法所得及时收缴国库,市中级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抽调相关人员专门处置周农场实际所有的三亚海景泰鑫花园房地产(在建)项目,多次赴三亚市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最终于20158月将该房产项目变卖,挽回经济损失2.1亿多元。

15、轻罪记录封存(见第8页倒数第7行):指对经法院审理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原判刑期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的诉讼档案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也禁止向任何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查询的除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阅、复制、摘抄纸质或电子档案。

16、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化审判机制(见第8页倒数第3行):即“五个到位”,分别为立足涉少刑事审判,教育感化挽救到位;立足涉少民事审判,儿童利益保护到位;立足涉少减刑假释,帮助改过自新到位;立足提升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教育到位;立足强化工作基础,领导组织保障到位。

17、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见第9页第6行):2013年最高法院提出“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立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河南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2013年底前实现倍增、2014年底前实现双倍增的“双倍增计划”目标,让更多的普通群众参与司法。

18、案件结收比(见第10页第7行):是指在一定统计周期内,审结案件数量与新收案件数量的比率,该指标能体现出审判执行工作是否达到了动态、均衡、良性的发展态势。

19、三同步两公开(见第10页第13行):即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条文。

20、“规范化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见第11页第8行):自201411月起,以“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审判公正、装备现代、管理规范、队伍廉洁”为标准,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争创“规范化人民法庭”活动。

21、审务督察(见第11页倒数第4行):是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

22、司法巡查(见第12页第2行):是借鉴党内巡视制度建立起来的一项重要内部监督制度,是党内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的内部监督制度。

23、《审判要况》(见第12页倒数第8行):市中级法院编发的季度性期刊,送阅对象为在驻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内容包括文件选登、审判动态、案件聚焦、队伍建设、法院要闻五个部分。

24、繁简分流(见第14页倒数第5行):是法院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指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25、小额诉讼(见第17页第5行):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金额在各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事案件。我省的标准是1.5万元以下。小额诉讼程序仅在基层法院适用,实行一裁终审、三个月内审结、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再审。

26、法律六进(见第17页第10行):指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27、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见第17页倒数第8行):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法院审判为中心,对于关涉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法庭审判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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