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5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6月15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文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取得新成就,实现新发展。同上一个五年相比,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人数上升6.4%,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人数上升60.8%,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申诉数上升19.4%。市检察院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9个基层检察院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新蔡、上蔡县检察院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五年来,我们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自觉做到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安排、重要案件办理向市委请示报告,对市委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共向市委汇报、报告检察工作10余次,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检察工作汇报3次;我们自觉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评议,坚决落实相关决议、决定,依法履行检察官任免、涉案人大代表资格罢免等法律程序,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5次;我们主动健全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机制,邀请参加活动,组织异地视察,努力为代表委员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我们真诚听取意见并切实改进,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事件190件并及时答复,以实际行动回应代表委员的关心、爱护和支持。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合拍共振。检察工作是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我们坚持“党委想什么,群众盼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先后研究下发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平安驻马店建设、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每年都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为民服务若干件实事。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破坏林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查案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和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开展查办行贿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严肃查办换届过程中拉票贿选、权钱交易、“围猎”干部等不法行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平舆县启动“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市、县两级检察院选派24名优秀干警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6年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建立依法容错机制,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在驻马店加快崛起中干事创业的意见》和《关于严肃处理党员干部阻碍项目建设影响企业发展行为的暂行办法》,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我们专门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重申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七个界限,发挥防控风险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正阳、确山县检察院分别出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意见,细化实化服务措施。

三是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三个慎重”。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确需使用的,提前与主管部门沟通;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确需采取的,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声誉。

三、坚持法治引领,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五年来,我们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

一是用正确的司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依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并重,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坚持末端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每个诉讼环节都能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同上一个五年相比,全市检察机关涉检信访案件下降30%。

二是用正确的刑事政策指导检察工作。根据刑事犯罪具体情况,依法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正确处理大案小案、主案从案、涉案人员较多案件,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对罪行轻微、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赃的,依法从轻处理,体现惩罚的多层次性。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非羁押诉讼等工作,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社会对抗。五年来,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87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87人。加强对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依法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0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重视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对69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坚持宽严相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用正确的司法价值标准检验检察工作。在司法办案的总体把握上,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规范相统一。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纪法衔接,刑事检察工作坚持疑罪从无,诉讼监督工作坚持质效优先,敏感性案件办理坚持政治问题法律化处理。在司法办案效果评价上,落实司法办案明辨是非、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推进社会治理“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受理举报1862件,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174件164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85件1120人,渎职侵权犯罪389件525人,查办两类案件人数分别居全省检察机关同期第5位和第4位。

一是强化办案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建成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系统、信息查询系统,派驻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市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现代信息技术对司法办案支撑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健全工作机制,纵向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体制优势,横向建立侦捕诉技警协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侦查工作管理,对重大案件统一指挥,集中力量,快速办理;对具有行业特点的案件,采取“查系统、系统查”,先后在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涉农扶贫、房地产税收征管等行业领域查处了一批侵害民生民利的典型案件。

二是着力办好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579件,占立案总数的73.8%,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9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43件,占立案总数的88.2%;立案侦查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31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侦查涉嫌行贿犯罪100人。坚持赃款逃犯一起追,抓获和规劝到案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余元。坚持力度质效一起促,所办案件已提起公诉1554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452人。

三是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结合办案从警示教育、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等方面开展全方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共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预防报告248份,提出预防建议191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532次,服务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市检察院和5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泌阳县检察院马谷田镇检察室“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较好服务了农村“两委”建设和“三农”工作。

五、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基本任务的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24211人、移送审查起诉3759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0516人、提起公诉36124人,批准逮捕数和提起公诉数分别居全省检察机关同期第3位和第4位。其中,市检察院直接办理一审刑事案件719人、二审刑事案件1917人。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批准逮捕邪教、暴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96人、提起公诉10927人,维护国家安全;批准逮捕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3472人、提起公诉5044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859人、提起公诉5634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869人、提起公诉1776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王述春等85人特大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78亿多元的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等一批涉众型案件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专项打击。与公安机关配合开展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百城禁毒会战、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等专项打击活动。批准逮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72人、提起公诉78人;批准逮捕涉毒犯罪2065人、提起公诉1931人;批准逮捕假冒军人诈骗犯罪252人、提起公诉204人。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结合办案,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市检察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三是保证打击质量。建立完善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机制,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形成打击合力;贯彻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防止错误批捕、带病起诉;对重死刑案件坚持最严格的证明标准、最规范的办案程序、最审慎的工作态度,确保办案质量,严防发生冤错案件。

六、坚持理性监督、质效优先,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五年来,我们始终践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用好法定监督手段,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5件、撤案106件,追加逮捕587人、追加起诉1100人;经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9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27件。监督纠正留所服刑、狱内服刑、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585件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3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27件48人。比如三次被判处死刑、三次被省高级法院发回重审的张某、王某故意杀人案,2016年初市检察院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使这起羁押11年多的案件得到解决,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50人,监督收监执行32人;监督交付16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监督法院执行财产刑394人226.1万元。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68件,经审查,对认为人民法院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43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66件;对认为人民法院裁判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235件,主动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裁判权威;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15件。市检察院依法支持抗诉的盲人杜某讨要医疗损害赔偿款、丧夫的贺某讨要保险金等弱势群体申诉案,均被法院采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不服公安、检察、法院处理决定申诉1297件次;依法办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给予赔偿73件,支付赔偿金116.5万元;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向刑事被害人等309人支付救助金313万余元。冷某因其家属被害案未破连续上访十余年,三个年幼的孩子无人照看,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2016年,经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协调,给予冷某25万元司法救助,冷某深受感动,息诉罢访。探索开展反向审视工作,倒逼规范司法,提升办案水平。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6个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七、坚持强化自身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五年来,我们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内部监督。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司法办案实行网上录入、流转、监督和考评,强化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防止权力滥用。扎实抓好为期两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扣押款物管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执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建立完善了一批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二是切实加强外部监督。认真贯彻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分工制约原则,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法院和律师的制约。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拟撤销、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对当事人有异议或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案件,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疑等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随案做好程序公开,案结及时网上公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公开,充分运用新媒体公开,“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市、县两级检察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1406条、法律文书4833份、重要案件信息2091条。

三是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推进信访机制改革,落实诉访分离,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受理信访案件11576件,导入法律程序3576件,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的33起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探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肯定。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市首批431名员额检察官已通过审批。

八、坚持党建统领,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检察队伍是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建设的重要力量。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五个过硬”和“三化”目标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专家辅导、专题研讨、专题党课、全员考试等措施,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引导干警牢记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做合格党员。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组织干警学习讨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从中汲取教训;推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栗贯中等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引导干警提高自身修养。组织干警参加创卫创文、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培养干警社会责任感,提升团队形象。

二是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市检察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和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到高校学习培训,到先进兄弟单位学习考察,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创新发展能力。组织146名干警报考在职研究生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公开招录132人,充实基层检察院力量;分类开展岗位练兵、专业培训、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24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全市政法系统精品案件,10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办案能手。

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强公信”工作思路,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推进业务与党建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关心,强调从严治检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从优待检,严管干警不出事就是对干警最大的爱护,抓住纪律和规矩这个根本标尺,引导干警明底线、知敬畏。坚持抓好“关键少数”,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六大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检察院党组接受了省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视。坚持零容忍,抓住惩治这个“杀手锏”,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追,19名检察干警被函询、约谈,11名检察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3名检察干警受到司法追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有力保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五年来,上蔡县委、平舆县文明委分别作出开展向上蔡县检察院、平舆县检察院干警贾峰学习活动的决定;西平、正阳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驿城区、汝南县委政府支持解决了经费保障和“两房”建设问题;遂平、确山、泌阳县委、人大领导多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给予肯定和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有差距,有的研究大局不深入,谋划工作不到位,服务措施不具体,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还有脱节现象。二是司法为民有差距,少数检察干警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观念树得不牢,群众工作能力低,案结事不了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三是协调发展有差距,重刑事检察工作轻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普遍存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仍是薄弱环节,新增监督职能还没有充分履行。四是司法公信有差距,司法不规范的顽疾没有完全根除,检务公开深化不够,检察宣传水平较低,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需要加强。五是队伍整体素质与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有差距,全市检察队伍虽然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干警总数的88.1%,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只占25.7%,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律本科的仅占17.3%。六是全面从严治检有差距,个别地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监督不全面、不严格,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落实政法机关“三大任务”和省十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四进”总体发展要求,以全面建设检察工作强省为引领,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努力为推进“四个驻马店”建设、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主要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打好“四张牌”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职能服务农村脱贫、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发展转型“四大攻坚战”。根据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工业立市部署,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继续开展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活动。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用法治规范市场秩序。对涉企犯罪,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慎把握办案时机,审慎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完善依法容错机制,加大对全市新兴产业的法律保护,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加强“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的检察服务,做好与政府、企业、相关执法司法机关衔接配合,保障党委政府经济决策顺利推行。继续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助力精准扶贫。

第二,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并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暴恐犯罪,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黑恶”“反盗诈”“破系列”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安全。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维护网络安全。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网络传销等犯罪,维护经济安全。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科技领域犯罪,维护科技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政治类出版物犯罪,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维护文化安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维护生态安全。

第三,全面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动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的转隶工作。配合做好纪检派驻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检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办案组织;与有关方面配合,建立健全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机制。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公益诉讼、以审判为中心等各项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涉检信访机制等改革。加强科技投入,不断增强现代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支撑力。

第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拓展监督领域,深化提升传统监督职能,探索推进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监督等新增职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在职能转隶之前,继续做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理性监督、质效优先、常态化监督”理念,坚持法定监督手段与专项监督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贯彻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理念,全面加强以刑事立案监督、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诉讼监督。贯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理念,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第五,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围绕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各环节。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监督与司法办案监督结合起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加强职业技能、职业道德、检察文化等建设,培育检察工匠。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抓好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确保不发生冤错案和重大瑕疵案件,不发生检察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发生持续性重大负面涉检网络舆情炒作。

第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理念,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监督制约的关系,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符合民情反映民意保障民生。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持之以恒加强与代表委员经常性、精准化联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紧紧依靠代表委员监督支持做好检察工作。用好新媒体,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让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走出“法律圈”,融入百姓“朋友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

各位代表,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驶向深水区,更需要法治护航。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全市人民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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