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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2月25日驻马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驻马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庆照检察长所作的《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安排,符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符合驻马店检察工作的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快科学发展、实现驻马店平安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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